编辑: sunny爹 2019-07-02

(2)注明视听资料的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3)声音资料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1.2.5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客观资料,主要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 收集电子数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电子数据应在现场固定.固定方式包括备份和封存.其中,备份是指复制、制作原始存储媒介的备份,封存是指在无法制作备份的情形下,封存原始存储媒介;

(2)固定电子数据,应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采用电子化技术保存电子数据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纸质方式,但必须有被检查单位现场人员签字认可,且注明监察人员、案由、证明事项、日期等内容;

(3)采用封存方式的,应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被封存的电子数据.封存前后应当拍摄被封存电子数据的照片,从各个角度反映设备封存前后的状况、封口或者张贴封条处的状况;

(4)注明电子数据的收集方法、收集时间、收集人和证明对象等. 1.2.6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监察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反映与证明案件事实有关的陈述. 收集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并附能证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的相关文件资料;

(2)由证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 情况属实 ;

(3)注明出具证言的日期或者制作笔录的起止时间和地点;

(4)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逐页签名. 1.2.7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作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陈述,如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接受调查时出具的书面陈述材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时所作的询问笔录等. 收集当事人陈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附有能证明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材料;

(2)由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 情况属实 ;

(3)注明出具陈述材料的日期或者制作笔录的起止时间和地点;

(4)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逐页签名. 1.2.8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指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委托,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对专门性问题做出的数据报告和书面意见. 鉴定意见应当载明鉴定申请人、申请鉴定的目的、向鉴定机构提交的鉴定物品、鉴定的方法和过程、鉴定意见等,并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机构盖章. 1.2.9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勘验时当场制作的反映与被调查事实有关的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 制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载明起止时间、地点和检查(勘验)情况等内容;

(2)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能签名、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的,可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3)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逐页签名. 1.2.10笔录类证据特殊要求 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 情况属实 ,注明日期;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