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2

(2)验收标准;

(3)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货物附件、备品备件等清单;

(4)产品样本、宣传品等;

(5)证明货物合格性和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6)货物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7.报价文件的报价 7.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取整到元. 7.2供应商要按采购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7.3报价应包括到设计优化费、运费、制作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等与广告制作、安装和后期维护有关的所有费用. 8.供应商须按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进行逐条应答,对于不响应的条款可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时注明 无偏离 字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而被淘汰. 9.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9.1自谈判之日起90天内,报价文件和谈判时递交的文件(含最终报价)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0.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0.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0.3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4报价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1报价文件应装袋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 11.2报价文件按谈判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11.3供应商应按本须知19.1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 12.谈判程序 1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在 谈判采购邀请 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2.2供应商谈判代表须按时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2.3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审阅报价文件,并对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给予保密. 12.4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响应情况和用户实际需求情况,就技术需求、付款方式、交货期、报价、合同组成等方面集体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2.5谈判时,谈判小组可能对采购货物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进行微小调整,以满足用户实际需求.供应商须在谈判中对谈判小组要求的微小调整进行书面响应. 12.6谈判完毕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小组提出的微小调整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两轮或以上直至最终的书面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谈判小组还可根据谈判情况要求供应商对谈判中谈判小组认为重要的谈判成果进行书面承诺.供应商递交的上述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做为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2.7最终报价将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13.报价文件的初审 13.1 谈判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谈判时予以澄清并修正. 13.2 对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

对非重大偏差的响应文件,可通过双方谈判,视情况予以补充,但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能影响本项目的谈判进程.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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