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2
瓦政发〔2018〕61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瓦房店市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大连市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技术要点》,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瓦房店市基准地价编制工作.现将新制定的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土地级别调整

(一)定级范围:瓦房店市中心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的建成区及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区.

(二)土地级别的划分:本次瓦房店市土地定级采用综合定级,瓦房店市共划分六个级别,中心城区土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中心城区外的城市土地和发达乡镇的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及个别区段划分为四级,其他乡镇规划区和个别区段划分为五级和六级.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地域分区范围 一级 东至:长大铁路-新生路-岭上街-公园路-花园小学-水果新城 南至:二粮库北-南环路-实验中学-六高中-五一路南住宅小区-世纪英伦 西至:都市阳光-过境路西100米-西郊供电所东-昌盛小区-四院北400米-市委党校 北至:西孙屯-河南路 二级 东至:万宝村李窑-转角村转角房-转角铁路线-东长春路-师范学校-工业路-向阳街;

南至:地震台-云台村委会-长大铁路-一职高北-南外环路-回头河-八高中;

西至:学府街-东安街东-汽校东300米;

北至:秦屯-祝丰街-水厂南路-长大铁路-北环怡景花园北300米. 三级 瓦房店市

一、二级土地以外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内的土地. 四级 瓦房店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外的城市用地范围以内所有的土地;

潘大桥以东双西线道路两侧各500米土地;

瓦交线与黑大线交汇处通往瓦房店方向道路两侧各500米土地;

三台工业园区的土地;

太平湾经济开发区的土地;

大连龙门旅游度假区的土地;

复州城规划区环路内的土地;

老虎屯镇规划区的土地;

太阳街道办事处规划区及工业园区的土地;

九龙街道办事处规划区的土地;

瓦窝镇规划区内的土地;

元台镇规划区及工业区内的土地. 五级 三台工业园区以外规划区以内的土地;

太平湾经济开发区以外规划区内的土地;

大连瓦房店红沿河核电循环经济区;

大连将军石旅游度假区;

大连龙门旅游度假区以外许屯镇规划区内的土地;

复州城环路以外规划区以内的土地;

老虎屯镇规划区以外500米土地;

九龙街道、太阳街道办事处规划区以外1公里的土地;

李官旅游度假区的土地;

红沿河镇、永宁镇、仙浴湾镇、三台乡、谢屯镇、土城乡、李官镇规划区的土地;

瓦窝镇规划区外1公里的土地;

元台镇规划区外1公里的土地. 六级 定级范围内以上级别未涉及的其他土地. 注:具体范围以各规划区、旅游度假区等实际范围为准.

二、基准地价的定义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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