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2 |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