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2 |
(五)创新路径,多措并举 东城区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出三种实施路径. 一是征收腾退方式.由于单纯的文物腾退,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改委在立项手续上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征收腾退无法顺利实施.我区与市级部门多次沟通,建议市级层面加大统筹,制定出台文物腾退征收指导意见,解决文物腾退征收立项难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通过环境整治立项来破解文物腾退征收难题的有效路径. 二是 协议腾退+民事诉讼 方式.依据文物保护法,采取文物部门致函产权单位履行保护义务,产权单位对文物范围内居民开展腾退,签约期后对拒不腾退居民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强制腾退.按此模式,清华寺二期、社稷坛、天坛公园腾退项目实现了全部签约. 三是 政府补贴、企业参与 模式.前门保护项目是由区属国有企业天街集团负责,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房屋腾退,对其中的文物类院落,以政府补贴、包干腾空、不足自筹的方式,由天街集团对前门16处文物历史遗留户实施搬迁腾退,取得了良好效果,腾退后统一规划和修缮利用. 此外,还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探讨文物腾退的司法强制、公益诉讼等新途径.会同司法局,组织律师服务团为文物腾退项目提供法律咨询、研究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建议、审查法律文书等服务.
(六)挖掘内涵,保护利用 文物腾退是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文物开放的举措,腾退后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的功能和价值,传承历史文化,是文物保护的终极目标.2017年10月国家文物局颁布实施了《文物建筑开放导则》,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促进文物建筑对社会的开放使用提供了指导性规则.《导则》中明确规定,文物建筑使用功能可参照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经营服务、公益办公等. 据此,区文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文物保护利用的研究,提出以保护为前提,以充分发挥不可移动文物的社会效益为重点,通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工作促进我区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综合考虑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功能和现实状况,将单个文物的保护利用和市民需求、全区文物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保护前提下合理利用. 在实践中,我们也进行了一些利用探索,如临汾会馆腾退后用作专业会馆文化博物馆,陈独秀旧居腾退后用作社区博物馆.深入挖掘文物的红色文化资源,在京师大学堂打造 光辉起点・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东城 主题展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文天祥祠、于谦祠、袁崇焕祠打造为 东城区官德教育基地 .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权多元、历史遗留复杂.在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目前仍面临诸多难点和问题.文物的产权复杂,中央、市属、军队、企业、个人及混合产,多头管理、分割使用,保护责任难落实.现有356处文物中央产98处、市产55处、区产120处、军产18处、企业和个人产41处、混合产24处,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文物的不合理使用,导致文物中人口居住密集、建筑年久失修、违章建筑丛生等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二是文物保护责任尚未全面落实.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居民履行保护义务的意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文物腾退中,文物的产权及使用单位涉及中央单位,依靠区级层面难以协调.如京师大学堂涉及中宣部和教育部,清陆军部海军部涉及人民大学,孚王府涉及四家央企,市、区虽多次致函、召开协调会,督促产权单位落实腾退事宜,但由于涉及办公空间调整、居民安置、资金等问题,目前仍未有效落实. 三是保护性法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