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2 |
2020年底前,启动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外,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整改措施:
(一)积极开展评级评价,倒逼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并转.组织开展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 四评级一评价 专项行动,突出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四个倒逼和转型升级综合评价,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强化评级评价结果运用,对评级评价中总评为 差 或安全、环保评级为 差 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列出清单,限期搬迁改造或关闭转产,2018年9月底前确定全部搬迁改造企业名单.按照 一企一策 要求,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确保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关停或搬迁工作.
(二)组织实施化工园区认定,积极引导企业进区入园.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及化工园区评分标准,统筹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对全省现有199个化工园区进行重新认定;
配套制定《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业化工园区管理,提升园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综合考虑各园区能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及省市产业规划布局情况,确定化工园区、专业园区和重点监控点,提交省政府研究并重新公布,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除列入国家石油和化工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国家 十三五 石油和化工行业发展规划、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省高端石化产业发展规划、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等省重点项目,以及大型冶金项目现场制气、冶炼尾气制硫酸(硫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溴素等不适合入园项目外,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园区,严格禁止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之外实施新建、扩建化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