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2 |
4、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四部分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按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请求.
9、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充 9.1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由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都可以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方式进行修正. 9.2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与原招标文件不符时,以补充或修正为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4招标文件的修正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的准备
10、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投标事宜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一律用中文书写,如投标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如果中英文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若投标文件中仅提供外文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11.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12.1商务部分 12.1.1投标文件封皮 12.1.2法人授权委托书;
12.1.3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12.1.4投标书;
12.1.5投标人资质、资信文件及有关证明;
12.1.6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2.2价格部分 12.2.1开标一览表;
12.2.2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必须标明设备、材料的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
12.2.3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12.2.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2.3技术及服务部分 12.3.1技术要求偏离表(必须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