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2 |
(六)随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七)其他要求. 1.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方可破格评审高级职务. 2. 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不作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的必备条件,仅作为评审中的参考. 3. 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取得职称人员可登录 浙江政务服务网 下载打印.
三、申报形式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为纸质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专业的申报程序等相关问题详见附件1).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员自行注册.
四、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 核对无误 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以示审核确认.送审材料包括: 1. 材料清单1份(贴在资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单独装订);
3.《推荐中(高)级专业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份(非装订件);
4. 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和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5. 身份证、学历(含最高)、学位(含最高)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职务聘书、获奖荣誉证书、继续教育学分取得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
申报中级的还需2寸彩照一张,并以jpg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6. 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和实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
7. 推荐破格晋升者,须对照破格条件详细说明破格晋升理由,同时填报《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经主管部门或各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8.《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电子版);
9. 参加评审或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对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保证和审核;
10.《送评报告单》(委托书)1份;
11.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为非装订件),有关单位要结合岗位情况把好考核推荐关.
五、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要求 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或创新型人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中级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申报高级工程师、副主任药师(中药师)由金华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后统一报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评审材料报送到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政治处(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联系人:杨曙洲,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