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3 |
九、接受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
十、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8万字以上的专业译著(合著者,个人独立完成部分不少于5万字).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 3.获得国家级勘察、设计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级科技进步、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2项的主要技术人员(以证书为准). 4.获得国优工程奖1项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5.获得省优工程奖3项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6.取得所从事专业重大发明专利,付诸实施并获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人. 十
一、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应通过答辩证明具备有以下理论知识: 1.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 2.有坚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或独到见解. 3.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在工作中推广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 4.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指导和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及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5.掌握本专业工作质量的技术标准、程序和质量管理的内容、要求. 十
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条件: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的项目负责人(以证书为准). 3.从事建筑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SCI、EI、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的作者. 分则
一、建筑学专业 本专业必备的理论知识为: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绘画、建筑构造、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建筑构图原理、建筑制图、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区规划原理、总平面及场地设计知识等. 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城乡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园林景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心理学、建筑经济、建筑施工、古建筑测绘、美学、哲学等. 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有下列分支:建筑设计. 工作能力与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建筑设计人员,完成已建的1项一级以上或3项二级以上工程建筑设计,并累计建筑面积20万m2以上. (2)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并通过验收(审查)的2项省部级或3项地市级科研课题(项目). (3)主持或参加编写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3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标准设计图集. (4)作为主要建筑设计人员,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证书为准).
二、建筑结构专业 本专业必备的理论知识为: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塑性力学、建筑材料、工程抗震原理、建筑制图、钢结构理论、木结构理论、钢筋混凝土结构理论、砖石结构理论、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施工技术、机械加工工艺. 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热工学、测量学、电工学、建筑学、给水排水、采暖通风、采光照明、建筑机械、安全防火、防雷、焊接技术、防腐技术、材料试验、测试技术等. 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建筑结构设计. 工作能力与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结构设计人员,完成已建的1项一级以上或3项二级以上工程结构设计,并累计建筑面积20万m2以上. (2)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并通过验收(审查)的2项省部级或3项地市级科研课题(项目). (3)主持或参加编写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3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标准设计图集. (4)作为主要结构设计人员,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