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3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两栋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决定征收事项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补偿范围是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两栋房屋,详见《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

三、法律主体、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主体.珠海市香洲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有关前期调查、协调等工作.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负责本项目政策法规指导工作.

四、征收补偿协商、签订协议期限 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制定的,并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批准,详见《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征收行为限制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一概不作任何补偿,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被征收人的救济方式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被征收人的义务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九、现场接待地点 1.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前山鞍莲路1号三楼310室 联系

电话:0756-8620310 2.珠海香洲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地址: 香洲区教育路青春一街1号103室 联系

电话: 0756-2617396 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 地址: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联系

电话:0756-8813123 附件:1.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 2.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补偿方案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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