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3

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和投标单位代表人员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顺序:随机. 3.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4.0 付款方式 支票月结. 4.1 废标条件 见招标文件内容 4.2 代理费 免收 4.3 相关费用 与投标事项有关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采购预算价 见公告内容.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内容.

2、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 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3.3 采购人:海军济源场站物资采购办. 3.4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 采购代理机构: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3.7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3.8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不包括传真发送.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备经销本次采购货物的资格;

4.

2、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4.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外资(含中外合资)企业投标.

5、保证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7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8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 评标与定标 授予合同 其他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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