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3

37 -

(一)监测站网 -

37 -

(二)动态监测 -

38 -

(三)管理信息系统 -

38 -

七、 综合监管 -

40 -

(一)监督管理 -

40 -

(二)科技支撑 -

41 -

(三)能力建设 -

41 -

八、 保障措施 -

43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43 -

(二)健全法规体系 -

43 -

(三)创新体制 -

43 -

(四)加大投入保障 -

44 -

(五)依靠科技进步 -

44 -

(六)强化宣传教育 -

44 - ―附件―:

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通知

2、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审查意见 ―附表―:

1、云南省水土保持区划表

2、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表

3、各县(市、区)治理规模表

4、各州(市)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5、各州(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规模表

6、各州(市)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规模总表 ―附图―:

1、云南省水土流失现状图

2、云南省水土保持区划图

3、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图

4、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布局图(近期)

5、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布局图(近期)

6、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布局图(近期) 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 云南省各级水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社会广泛参与和重点治理,我省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全省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9千余条,实施生态修复3.56万km2,较好地改善了治理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农民持续增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自1999年至2015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总面积由14.13万km2减少到12.06万km2,减少了2.07万km2,减少幅度达14.65%. (2)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通过综合治理,大量坡耕地改造为梯田,并配套农田道路和水利设施,有效提高了土地生产力;

荒山荒坡变为林地草地,农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得以改善;

同时水土保持与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全省共修筑梯田66余万hm2,治理区充分发挥了项目带动作用,增加了农民收入. (3)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多部门协调合作,通过大面积封育保护、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等植被建设与恢复措施,林草植被面积大幅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55.7%,林草覆盖率达到59.7%,生态环境明显趋好.截至2015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种草2.27万km2,经济果木林1.16万km2,封育治理2.44万km2. (4)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日趋明显 通过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有效拦截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延长了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据统计,截止2015年,全省累计兴建谷坊、拦沙坝1.78万座,可新增拦泥沙库容3.48亿m3;

兴修坡面水系12万km,塘坝、蓄水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52.05万座,可新增蓄水能力达4.82亿m3,减少土壤流失量3.9亿t. (5)水源涵养能力日益增强,水源地保护初显成效 近年来,通过在江河源头区采取预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水源涵养功能区采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营造水源涵养林措施,同时在重要水源地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水源地保护初显成效,水源涵养与水质维护能力日益增强.截止2015年,全省累计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0余条,有效维护了水源地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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