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3 |
九、采购预算: 44.8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办事处 十
一、采购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忠金
电话:0411-
84506642、86867182 传真:0411-84613662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青泥洼桥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CG-Z46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一批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谈判保证金额: 45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北京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周会计 联系
电话:13804944416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
5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3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2014年11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7 谈判时间:2014年1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8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注:投标人所投 大锅灶、双炒单尾灶 须具有在大连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中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注册成立时间至今不少于三年,且营业执照经营须具有 厨房设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
9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0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货物(含相关的配套材料)、人工、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以及与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如安装过程中,对墙面、地面等装修完毕的部份造成损坏的,负责原样恢复.
12 采购预算:44.8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3 样品:
1、供应商须提供餐椅一把、4人餐桌一套作为样品,该样品应与报价产品一致. 样品须在谈判当日与谈判响应文件同一递交时间放置于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并自备软垫用以保护大厅地面,样品由供应商自行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