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3 |
第一节 规划目的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湛江市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进行细化和空间落实;
3、科学地确定湛江市域土地利用战略,协调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可持续利用;
4、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确保土地有序利用.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9〕第4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
《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号);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年)》(送审稿);
《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湛江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
《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湛江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年)》;
《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东省湛江市辖区,包括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三个县级市,徐闻县、遂溪县两个县,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四个县级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及华侨管理区,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322544公顷,规划通过填海造陆增加土地2919公顷,即规划期末土地总面积为1325463公顷.
第四节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进行基数转换,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情况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