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03 |
(三)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对验收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及时拨付有关项目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目承建单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畜牧、财政部门将落实管理措施,细化过程督导,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规范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切实加强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监管,将以前年度结余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 粮改饲 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可组织专家或采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等形式,做好项目投资数额的审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搞好宣传总结.畜牧部门将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开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有关项目的申报要求、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提高符合条件单位的知晓度和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考核.畜牧、财政部门将建立督查常态化工作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实现有关项目全覆盖.要坚持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痕迹化管理措施,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检查效果.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畜牧、财政部门将分别对照《2018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中指标开展自评.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对于未严格落实项目资金、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达标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青岛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模式 2.2018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作项目申报书 3.2018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 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青岛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模式 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我市畜禽粪便资源化实际,现遴选10种畜禽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在全市推广.
一、猪(牛)生态发酵床养殖处理模式:主要适用于新建的(或具备发酵床改造条件的)规模猪场或牛场.
(一)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施设备:建设发酵床等,购置翻耙机械设备.
二、猪粪便水肥一体化-种养结合模式:主要适用于周边农业种植发达,特别是周边有可常年施肥的蔬菜、果树等集中式农业种植区的规模化养猪场.
(一)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施设备.建设全漏粪地板、粪便粪水收集管网、三级沉淀池、储粪棚、有机肥加工间等;
购置干湿分离机、曝气装备、有机肥加工设备(翻抛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等.
三、奶牛粪便堆肥发酵-氧化塘沉积还田模式:主要适用于规模化、标准化奶牛养殖场,根据养殖场及周边配套农田确定适宜的养殖规模.
(一)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施设备.建设雨污分流管网、三级沉淀池、氧化塘等设施;
购置机械清粪设备、节水设备(节能型饮水设备、节能型冲洗设备)等.
四、畜禽粪便沼气处理-天然气提纯集中处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不具备处理条件(或能力)的,尤其是周边没有或配套农田不足的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