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03

(3)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畜禽繁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写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免疫程序、场内动物卫生防疫和检测制度;

(6)育种或繁殖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新办场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提供拟生产经营的品种名称、数量、引种渠道等情况的说明,但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15日内提供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家禽孵化厂和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的条件及申请材料,参照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执行.

(二)家畜配种站(点)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础条件、技术力量配备、种畜禽来源及生产经营管理等);

(2)种畜、精液、胚胎来源证明(包括供种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系谱、合格证以及检疫证明、优良种畜证复印件);

(3)技术主管人员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及设施设备清单(写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5)动物卫生防疫和检测制度;

(6)配种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原始记录表;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10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核准项目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

一、年审年检与制定培训 无 十

二、资质资格 无 十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接收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邮政大楼

三、四楼 (2)网络提交

网址:(暂未开通) (3)传真提交:0870-6636210 2.提交时间 窗口、传真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暂未开通)

(二)受理 1.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的农作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获得盐津县农业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受理通知书;

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获得盐津县农业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获得盐津县农业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补正材料通知书. 2.网络受理.申请人将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被告知获取通知书的方式.(暂未开通)

(三)办理进程查询 窗口查询:盐津县黄葛槽新区邮政大楼

三、四楼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电话进程查询:0870-6636210 网络进程查询:(暂未开通)

(四)获取办理结果 核准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持有效证件到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项目核准文件. 核准结果将在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信息平台上公开.(暂未开通)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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