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3 |
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8 年月至2018年月止.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 委托乙方实施采购.乙方应本着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为甲方实施采购.委托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二)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金额(单位:元) 小写: 大写: 其中:预算内资金(单位:元) 小写: 预算外资金(单位:元) 小写: 其他资金(单位:元) 小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竞争性磋商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且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提供济宁市财政局批复文件.如果在采购过程中采购方式发生变化,以财政部门批准的方式为准. 第三条 提出采购需求 甲方指定 代理甲方办理与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签署与项目采购有关的文件.(后附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供应商资格审查 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项目需求审查供应商资格;
甲方可以在采购需求中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资质等要求,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倾向.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关事项询问或质疑,必要时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具体采购事宜 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接受和承办采购项目: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负责编制、印发采购文件;
及时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组成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谈判(磋商)小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采购事宜. 第六条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备案 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送交乙方存档. 第七条 采购项目的验收 甲方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约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与供应商进行交涉,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
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由此产生的后果不负责任. 第八条 采购价款的支付 采购资金由财政集中支付的,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支付的,由甲方按政府采购合同付款. 第九条 采购文件的保存 乙方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妥善保存相关的采购文件及音像资料. 第十条 采购费用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库〔2006〕5号)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采购过程中依法必须支出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后报县财政负担.集采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及评审现场监督人员不得获取任何形式的评审劳务报酬.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甲方(采购人):(公章)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地址:地址:鱼台县开发区办公大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