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3 |
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
处理结果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任务受领及要求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受领任务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6)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7)受领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8)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二)赶赴现场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指定路线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明确途中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
(三)应急处置 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包括迅速报告、迅速出击、现场控制、现场调查、污染处置及情况上报、调查取证及污染跟踪、结案归档七个步骤. 应急处理小组到达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部门和职工;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4)及时进行现场调查、事故检测,掌握监测数据资料;
(5)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基础上,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继续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污染跟踪,并采取相应措施继续控制、减轻污染程度,直至污染影响消失为止;
(7)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六、污染报警 任何人发现污染时,都应当立即报警,日常办公
电话:路内31309和31243,市话:85831309和85831243;
节假日或夜间
电话:路内31613,市话:85831613. 南京东机务段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