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3 |
(4)指挥市内各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应急办事机构与职责 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委办公室,作为市应急委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市应急委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和综合指挥中心的作用.具体职责: 负责市应急委日常工作;
(2)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体制、编制预案、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应对处置等;
(3)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等建设;
(4)收集、汇总全市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5)统一指挥调度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应急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简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联系分管副市长的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 市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相应专项应急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决定全市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全市相关专项应急管理工作;
(3)起草、实施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应对处置相关专项突发事件;
(5)指导和督查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宁部队和民兵参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 市纪委监委:负责应急工作中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市委办:领导、支持和督查全市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府办:领导、支持和督查全市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进入Ⅰ级、Ⅱ级或Ⅲ级预警和应急响应后,必要时在市应急委办公室基础上,牵头组建扩大的市指挥部办公室,履行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负责主管行业领域(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涉少数民族问题、涉宗教问题)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及时进行舆情风险预警评估,提示市应急委及相关部门;
并会同市公安局网安监管机构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所主管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负责审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粮食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所主管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负责组织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科技保障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所主管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负责全市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建立;
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协调,督促电力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现场的供电工作,督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恐怖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