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3 |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葡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MAPA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包装好的葡萄如需储藏应立即入库,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不同检疫条件的应分开存放.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葡萄须剔除、挑拣、分级,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2.输华葡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须用带有网眼的袋(最大孔径1.6mm)罩住每个包装盒的通气孔或整个托盘,或采用其他能防止葡萄感染有害生物的包装材料. 3.每个包装箱上必须标注水果名称、产地(区、市或县)、国家、果园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及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英文标出 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没有采用托盘,如航空货物,则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出 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 4.输华葡萄在装箱前须检查集装箱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是否携带有害生物. 5.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
(四)检疫处理要求. 1.输华葡萄必须采取冷处理(冷处理指标见附1),冷处理操作应在MAPA官员监管下实施. 2.冷处理须符合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2)或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3).
(五)出口前检疫. 1.MAPA应在出口前对输华葡萄实施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在协议生效后的前两年内,MAPA官员应按照2%的比例对每批输往中国的葡萄抽样进行检疫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MAPA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GACC.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葡萄,由MAPA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集装箱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 该批葡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鲜食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THIS BATCH OF GRAPES COMPLIES WITH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SPANISH FRESH TABLE GRAPES TO CHINA BETWEEN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And MINISTRY OF aGRICULTURE,FISHERIES AND FOOD OF the kingdom of sPAIN. IT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TO CHINA. ) 2.对于实施出口前检疫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检疫处理方式、处理温度、持续时间及处理设施名称或编号等信息.对于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集装箱号码及封识号码等.
七、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葡萄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
(六)款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
(三)款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葡萄将允许从所有GACC批准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则该批货物不准入境. 2.对于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入境时还需提供由MAPA背书的冷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