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3 |
2、申报人按采购公告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妥善保管使用数字证书.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企业,不需要再次办理,但仍需要现场报名.
7 产品申报
1、申报人需严格按照目录名称进行产品申报.
2、同一目录下,同一注册证、价格相同的规格型号按一条进行申报,其余价格不同的分开申报.申报产品的规格型号必须与注册证中对应的规格型号一致.
3、未在网上填报电子信息的申报产品按无效申报处理.
8 价格填报的说明
1、申报人自行填报全国最低中标价(详见 名词解释 ).
2、申报人自行填报陕西省最低采购价(详见 名词解释 ).
3、有以上两个价格的,取低值并上传相关价格资料凭证;
只有一个价格的,只需上传该价格资料凭证.
4、企业亦可填报低于全国最低中标价和陕西省最低采购价的价格,但需上传全国最低中标价或陕西省最低采购价等相关价格资料凭证.
9 材料递交方式 本次阳光采购除报名材料、申投诉材料外,所有的企业、产品资料都通过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 耗材资审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上传、补充、修改申报资料.具体操作请参照采购平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
第四章内容.申报人请注意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示信息,完成相应产品申报.
10 产品目录及资料审核 网上材料申报截止后,对企业申报的企业、产品信息进行目录及资料审核,重点审核:
1、判定是否属于本次阳光采购范围;
2、判定是否申报在正确的目录层级下;
3、对产品价格资料进行审核.
11 网上信息公示
1、产品目录及资料审核后,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含价格信息)进行公示.对有申诉或投诉的信息交企业进行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投诉.
2、再次公示后仍存在虚报、瞒报申报信息的,参照《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处理.
12 限价的确定
1、依据企业填报的全国最低中标价和陕西省最低采购价,取两者价格的低值作为限价,由企业在平台自行填报.限价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申诉投诉.
2、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人可对申诉、投诉涉及的产品价格信息重新填报和上传证明性材料,对重新填报的价格面向社会进行再次公示,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申诉投诉.对再次公示后仍存在虚报、瞒报价格的,按照《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处理.
3、对公示期内没有申诉或投诉的产品价格信息,视为该产品价格信息企业已进行价格确认.
4、按照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申诉投诉应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对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一经查实,申诉投诉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挂网品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挂网采购期间,仍存在虚报、瞒报价格的,取消该产品的挂网资格,列入企业不良记录;
同一大类有5个以上产品存在虚报、瞒报价格的,取消该企业此大类所有产品的挂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13 集中采购品种挂网、阳光采购
1、公示期满后,申报企业确认限价的,向社会公布,并统一挂网形成 限价挂网品种目录 ;
对申报企业无限价或未确认限价的品种,统一纳入 备选品种目录 ,实行备案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