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3 |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 的原则. 评审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报价人. 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正常工作. 4.4 评审规则和评审方法 4.4.1评审规则 本次谈判项目的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初步评审和价格排序,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价格排序. 谈判排序确定后,谈判小组首先阅读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据此与报价人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谈判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及最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 决定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成交备选人. 4.4.2 初步评审 (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初步审查表》(见附表1)内容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不满足初评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满足的将被视为有效报价,进入价格排序. (2 )无效报价的认定.按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谈判小组认为报价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4.4.3 报价的校核 谈判小组将详细分析、核对每一份报价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误差,并加以修正.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4.4.4 评审结果 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前二名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综合实力情况以投票方式确定报价人名次.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4.5 评审报告及成交报价人推荐 (1) 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备选人. 4.6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报价人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报价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4.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8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1)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