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8-01 |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审会研究(2016年第1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通海工业园滨孤路以南,胜利油田河口首站以东.项目利用公司甲醇气相法合成5万吨/年清洁能源燃料二甲醚项目主体框架、部分换热设备、煤炉及配套循环水工程,最终改建为3万吨/年异丁烯装置项目.拟建项目采用MTBE催化裂解生产异丁烯工艺,以MTBE为原料,经过MTBE精制,裂解、气体处理、异丁烯精制、甲醇回收五个单元,年产异丁烯3万吨、副产甲醇、粗MTBE和轻组分.项目投资6373.89万,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2013年1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异丁烯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3〕2号)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中发生了变更:原环评批复污水统一委托河口首站回注,实际自建了污水处理站经"气浮+好氧+MBR膜处理"工艺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及煤场降尘、消防水池补水,不进行外排;
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建设封闭煤棚,实际情况采用帆布封盖,建设了挡风抑尘墙,配有移动式喷淋设施;
原环评批复装置内压力过高,经安全阀卸压时,其排放物经管线汇至厂区放空总管,然后送现有火炬燃烧,实际运行中装置内压力过高时通过放空压缩机压缩后回收利用,火炬仅在应急状况下点燃,以上变更已在局2016年第18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项目2013年9月开工,2014年10月建设完成.2015年8月12日至1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7月28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建设了3000m3初期雨水、污水收集池.污水依托新建项目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自建了污水处理站经"气浮+好氧+MBR膜处理"工艺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及煤场降尘、消防水池补水,不进行外排;
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事故水池进行了硬化,由设计单位-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了防渗证明;
108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纯碱法脱硫"装置处理,烟气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一用一备,两台导热油炉共用一个排气筒;
与东营市通海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气协议,为25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提供天然气;
由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异丁烯采用压力储罐,MTBE、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的工艺证明;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处置协议;
炉渣、粉煤灰与东营市福通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外销协议;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口环保分局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储罐区设置了围堰,装置区设置了导流沟,配备了可燃气体报警器,依托原有5850立方米事故水池;
装置内压力过高时通过放空压缩机压缩后回收利用,火炬仅在应急状况下点燃;
报告书确定项目以边界设置的1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设置了规范的采样孔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危废暂存间设置了标志牌;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特征污染委托东营恒利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定期监测.
三、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异丁烯装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燃煤导热油炉外排废气中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
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
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标准要求.2016年8月5至6日,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5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进行了补测.25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外排废气中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要求;
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相关标准要求,同意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在验收工况下,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核算,SO2排放总量为2.98 t/a,NOX排放总量为9.56t/a,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项目工程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5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