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3 |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检查、项目验收或鉴定等活动而举办会议发生的费用.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网络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手机通讯费用可在横向经费中开支.
(九)劳务费:纵向项目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人员和项目组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横向项目劳务费可支付给项目组各类成员.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 (十一)业务招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一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用,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列支,支出应控制在到款经费的20%以内.除合同有专门规定外,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开支业务招待费. (十二)绩效费(或激励费):指学校按国家规定从科技项目中预算中安排的,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的相关支出,用于项目组人员激励支出. (十三) 其它费用:指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 学校按国家规定从科技项目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使用学校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等纳入间接费用范畴).管理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七条 管理费中用于学校科研发展、产学研合作及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由计财处按学校内部规定分配比例,定期核算并划拨至科研院专项经费本.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或立项后,按照相应计划项目管理要求,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本着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第九条 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等项目(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费(或激励费).
(一)国家科技计划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间接费用的预算编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预算,即按照不超过项目(或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间接费用中绩效费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预算.省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用中激励费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8%预算.
(二)与外单位合作的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原则上根据各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按经费比例分配间接费用(包括绩效费或激励费). 第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纵向项目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预算. 第十一条 经费开支有合同约定的横向科技项目,应按约定的开支范围和比例编制预算(管理费、招待费除外). 第十二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计财处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或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