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4
? ?? ? ? 湄管委办〔2012〕13号?? 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湄洲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机关各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 二一二年六月五议关 I日????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2]3号)精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7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矿山,确保不出现 死灰复燃 ;

(二)坚决打击非法获取或非法转供火工品、电力等行为;

(三)治理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

(一)湄洲镇人民政府要巩固近年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矿山的工作成果,通过资料清理、实地巡查核查、群众举报、卫星遥感影像等办法,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开采矿山的数量、分布和非法违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

(二)排查非法获取、使用火工品、电力等情况;

以及合法取得火工品、电力后非法使用、转供情况;

(三)排查各类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四)排查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规参股办矿,以及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庇护情况.

三、时间安排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5月).湄洲镇人民政府要按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认真填写《湄洲岛非法违法采矿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湄洲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排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27日前将本地区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调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报送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建科,联系人:庄福顺,联系

电话:5087358),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二)严厉打击阶段(2012年6月―8月).湄洲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逐宗依法查处,确保处理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在湄洲镇人民政府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管委会组织对湄洲镇人民政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整改落实,并做好迎接省、市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明确职责

(一)湄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专项行动三个阶段工作任务.湄洲镇人民政府要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巡查,及时发现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以及村干部违规参股办矿或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庇护情况,及时报告管委会或有关部门.

(二)各区直相关部门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采矿的行为依法查处;

组织对破坏矿产资源价值的鉴定及其案件移送. 公安、边防部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移送涉嫌非法违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刑事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控制相关人员,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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