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4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

(二)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七)申请材料

1、《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1份,纸质)

2、育种或者制种方案,场内测定操作规程,场内环保、排污处理情况,饲养管理制度,免疫规程,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原件1份,纸质)

3、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

(复印件份,纸质,出示原件)

4、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证明;

(复印件份,纸质,出示原件)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疫病检测报告;

(复印件份,纸质,出示原件)

6、种畜禽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

(原件1份,纸质)

7、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职称证书;

(复印件1份,纸质,出示原件)

8、营业执照和土地权属证明;

(复印件1份,纸质,出示原件)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窗口 咨询电话号码:66035738 (十一)实施标准和范围 全市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窗口,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联系

电话:66035738. 2.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作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登录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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