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4 |
2.超出应安置面积5%-15%(含15%)部分,按照3600元/平方米结算;
3.超出应安置面积15%-30%(含30%)部分,按照4500元/平方米结算.
(三)巷内住宅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仓储的,按住宅标准给予补偿.
二、货币补偿 合法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下列标准执行: 被征收房屋补偿额以被征收房屋应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按本方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方式确定)为基数,按照260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执行,住宅户建筑面积不足宅基地面积70%的,不足部分下调300元/平方米补偿标准执行. 养殖、闲置土地和公共厕所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 空闲宅基地按20万元/亩的补偿标准执行,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 第十条【企业房屋补偿】征收范围内,企业房屋(含土地使用权),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按以下规定予以补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房屋按其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政府有偿(按原出让价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结合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给予补偿,其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企业房屋所有权人在本方案规定的协议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可享受40万元/亩的一揽子补偿政策.一揽子补偿政策是指按照企业占用的合法土地面积,以40万元/亩的包干价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设备迁移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均包含在包干价之内,不再另行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未在征求意见阶段签订补偿协议的补偿】被征收人未在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依法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方式为: 由依法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和附属物进行评估后,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结果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采取就近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楼位于温泉路以北、青年路以南、兴临路以西、开源路以东,具体户型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被征收人根据其选择的安置楼房面积及搬迁验收的时间选择安置楼房. 第十三条【住宅安置楼标准】住宅安置楼具体标准为:
(一)安置楼的质量标准与商品楼房的质量标准一致,同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
(二)高层住宅安置楼为框剪结构;
(三)标准层高均为3米;
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刷钢化仿瓷涂料;
(四)外墙标准:高层住宅楼房刷外墙乳胶漆;
(五)厨房、卫生间地面统一粘贴瓷砖,内墙砖粘贴到顶,厨房设烟道、水池各一个;
卫生间设通气孔、座便器、洗手池、拖布池各一个;
(六)室内电路采用暗线铺设(包括电话、闭路和宽带线),普通照明电路和空调电路分设,每户设置普通上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分设电表、水表;
(七)采用地板采暖,热源为接入城市管网或其他方式;
(八)入户门为品牌安全门,内门为普通夹板门,阳台全封闭,窗户为铝合金或塑钢窗(中空玻璃),储藏室门为普通双层铁门,单元门安装可通话楼宇门. 第十四条【安置楼附属设施及其它费用】
(一)储藏室收取1500元/平方米;
(二)产权证件办理费用按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附属物等补偿】院墙、树木等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见附件. 第十六条【保障性安置】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人民政府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第十七条【安置楼挑选程序】工作人员引领被征收人到核算室领取补偿明细表,进行楼房确认,领取核算清单. 被征收人持核算清单、年满18周岁以上家庭成员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及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签订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持补偿协议、核算清单和原房屋钥匙到验收组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