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4 |
(2)《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
(3)《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
(4)《宝丰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与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3 评价工作思路及主要内容 评价结合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调整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陶瓷建材产业园拟入驻项目、周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园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及可接受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其调整后对产业集聚区的总体影响作出分析,并明确园区内新建企业的负面清单.本次评价不涉及其他规划地块内容的改变,不涉及集聚区东区的调整. 1.4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主要是位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洁石煤化公司以西,商杨路以东,孔庄村集体土地以北,张八桥村集体土地以南的陶瓷建材产业园,由于在集聚区规划环评时未对其进行考虑,而产业园批复时间较早,且正在建设过程中,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补充评价,纳入集聚区管理.产业集聚区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该项目所在地区应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