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04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为避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参加面试,因各面试考官组评委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面试成绩的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试讲成绩.

具体操作办法为: 根据在2个及以上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

1、A

2、A3……AN);

将同一职位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该职位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

公式:R =(A1+A2+A3……+AN)÷N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

1、X

2、X3……XN);

公式:XN=R÷AN 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乘以其所在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 公式: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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