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4
GB 13591-2009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11638 制造的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乙炔瓶组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盛装溶解乙炔的固定容器的充装. 注: 本标准中的压力均指表压,有标注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3864 工业用气态氮 GB6026 工业丙酮 GB6819 溶解乙炔 GB7144 气瓶颜色标记 GB11638 溶解乙炔气瓶 GB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13076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3.术语 3.1 乙炔瓶皮重(以下简称皮重):钢瓶、填料、附件(瓶阀、固定式专用瓶帽、易熔合金塞和检验标记环)的质量与丙酮规定充装量之和. 3.2 乙炔瓶实重(以下简称实重):在用乙炔瓶再次充装前或充装后的实际称量值. 3.3 剩余压力:在用乙炔瓶,再次充装前瓶内剩余的压力. 3.4 最大乙炔量:规定的瓶内乙炔的最大限定质量. 3.5 最大限定压力:在基准温度15℃时,充以规定丙酮量好最大乙炔量的乙炔瓶的最大允许压力. 4.代号 B――乙炔在丙酮中的质量溶解度,kg/kg;

Gs――乙炔瓶内剩余乙炔量,kg;

mA1――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kg;

mA――乙炔瓶内最大乙炔充装量,kg. mF――丙酮补加量,kg;

TA――乙炔瓶实重,kg(TA1―充装前,TA2―充装后);

Tm――乙炔瓶皮重,kg;

V――钢瓶实际容积,L;

δ――填料孔隙率,%;

5.充装前的准备 乙炔瓶充装单位应取得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操作人员应经质量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1 乙炔瓶的检查 5.1.1 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充装前专职员负责逐只检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 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

b) 未取得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国外制造商生产的;

c) 不是本充装单位自由产权乙炔瓶且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

d) 瓶体腐蚀、机械损伤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 标准应报废的;

e) 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伤的;

f)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g) 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5.1.3 乙炔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做相应处理或送乙炔瓶检验单位检验: a) 无产品合格证的(首次充装);

b) 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c)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d)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e) 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f) 超过检验期限的;

g) 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

h) 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i) 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对国外或港澳地区用户的乙炔瓶检查,除原始标志、颜色标记和附件按国外或特殊的检查外;

其他项目仍按本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5.2 剩余压力检查 乙炔瓶在充装前,应逐只检查瓶内是否存有压力,检查前乙炔瓶应在室内静置8h 以上. 5.2.1 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6 级的压力表测定瓶中剩余压力. 5.2.2 根据剩余压力和测定剩余压力时乙炔瓶的周围环境温度,求出瓶内剩余乙炔量. 瓶内剩余乙炔量按公式(1)计算;

Gs = 0.38δ ?V ? B 1)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 按表1 选取. 公称容积10L~60L 乙炔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表2~表6 选取. 5.2.3 对无剩余压力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乙炔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置换. a) 用于置换的乙炔,应符合GB6819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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