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4 |
一、介休市鸿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介休市连福镇西狐村.
介休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8月15日对介休市鸿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单纯机械加工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介环函[2014]311号),项目于2017年5月18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介环函[2017]150号),2018年8月27日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140781-3091-0251-0781).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搅拌、混捏、成型工段、导热油炉、沥青储罐及配套设施等,为改扩建项目.介休市经济和商务粮食局以介经商粮发[2018]56号文对介休市鸿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成型)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5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贯彻国家关于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生态和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建筑材料运输及堆放篷布覆盖、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及时冲洗轮胎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要求封闭,堆场地面要求硬化;
电锯、开槽、打磨、破碎工序按环评要求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要求;
混捏、搅拌、成型工段安装电捕焦油器+布袋除尘器;
导热油炉燃料使用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均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各项防治措施.除尘灰作为原料使用;
废润滑油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
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区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6、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烟尘0.05吨/年、二氧化硫0.025吨/年、氮氧化物0.393吨/年、粉尘0.176吨/年.
7、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