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4 |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柒仟伍佰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4条.
2、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为原装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
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成交供应商需按成交价的0.27%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磋商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评标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我中心电子信箱),交易中心对磋商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交易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收理). 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磋商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交易中心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8.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磋商报价 10.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10.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2交易中心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0.3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1.技术要求响应偏离 11.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12.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 13.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4.磋商保证金 14.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柒仟伍佰元.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8条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14.2.1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 14.3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开发区支行 帐号:10370188030018085-0000342 14.3.1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应按照上述银行帐号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出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账从而导致无效磋商的,其后果自负.【如在交纳保证金时遇到技术上问题,可与江苏银行咨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