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4 |
3、 报价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3.1 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每份报价文件应按A4纸幅面装订成册.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报价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2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
并按下列格式填写.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 于年月日时分(即报价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 项目名称:云城区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收件人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采购编号:GZJLYF13HT3061C2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
电话: 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5、 报价保证金 5.1 报价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叁佰元整($300.00)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报价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 5.3 报价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 (1)通过电汇、银行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由报价人直接存入如下账户(交款时报价人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收款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账号:202000581910001737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浮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人:刘先生 财务联系
电话:0766-
8866777 [递交报价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GZJLYF13HT3061C2] 5.4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5.5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成交报价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2) 成交报价人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 5.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 成交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报价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6 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报价人应按报价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