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04 |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内容出现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澄清为准. 8.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依法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所采购的设备)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为完成永久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含施工用水、电等)、施工机械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永久工程所进行的采购、包装、运输、保管、施工、拆除、安装、管理、维护、试验、测试、运行、验收、移交、保修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具、临时设施和管理的费用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迁移、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投标等所有费用. 9.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澄清(答疑)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等,按照国家现行计价规范及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