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4
余合银[2007]193号 关于印发《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 操作规定》的通知 各支行、总行营业部: 现将《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操作规定》(以下简称操作规定)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操作规定适用于万佳印鉴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新验印系统).在新验印系统上线后,即采用新验印系统进行验印操作.

二、有关新验印系统的系统准入、职责落实、操作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仍适用《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管理操作办法》(余合银[2006]125号).但涉及印鉴识别、有效认定及报告、人员管理、日志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按本操作规定执行.

三、操作员管理.各支行新验印系统管理员与操作员应岗位分离,管理员的建立、删除、调整必须报经总行会计财务部同意,由总行会计财务部统一进行.

四、对使用新验印系统自动方式认定通过的票据,认定为有效通过;

使用验印系统自动方式不能认定通过的票据,采用系统相关辅助方式进行比对,并经换人复核确认印鉴无误后,也认定为有效通过.以人工辅助方式通过的,相关操作人员对印鉴的真实性负责.以相关辅助方式验印仍无法确认印鉴真伪的,不得以手工折角验印方式进行验印.使用新验印系统无法认定通过的凭证,应做退票处理.

五、各支行在营业当日,由管理员打印出上一工作日验印通过与手工通过的记录,落实专人勾对,在确保没有漏验的情况下置于上一工作日的凭证最后进行归档.

六、新一代验印系统上线后,是否开办对公通兑业务由总行会计财务部另行通知.

七、各支行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或针对有关功能优化的建议,请及时与会计财务部联系. 附件: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操作规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会计 电子验印 规定 通知 内部发送:董事长室、行长室、监事长室、调研员室、各部室. 联系人:张蕾 联系

电话:0571-86137277 (共印40份)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 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操作规定 根据《余杭农村合作银行电子验印系统管理操作办法》(余合银[2006]125号)规定,为规范新一代电子验印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定. 数字采集平台的安装

1、数字采集平台的安装由商家在安装程序时配置,操作员不需配置.

2、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较大位置挪移或与终端重新连接,应及时通知支行电脑管理员重新做白平衡检测. 系统参数设置 系统参数设置主要是对运行模式、IP地址、工作目录、网点号等内容进行设置,设置内容为:

1、运行模式:UNIX服务器;

2、IP地址:根据本行的服务器地址配置;

3、工作目录:C:\seal\;

4、网点号:共八位,由总行统一分配.第

1、2位为市级行号、第

3、4位为县级行号、第

5、6位为支行号、第

7、8位为分理处行号. 人员管理

(一)等级及权限 系统的人员管理分为三级权限管理:超级用户、管理员和操作员. 超级用户由总行会计财务部落实专人管理. 管理员可进行建模、销户、更换印鉴、通兑、冻结或挂失账户和所有的查询、打印,以及建立操作员工作,并对自己所建立的操作员有权进行删除、修改操作,管理员不能建立、修改、删除其他的管理员. 操作员只能进行 业务处理 操作,且只能修改自己的信息.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