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4
成安监〔2014〕100号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安监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安委办,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安委办,市安科中心: 为顺利推进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市安监局制定了《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加强宣传教育,并按照《〈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工作要求》(附件2)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工作要求 3.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4.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5.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报告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1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实际得分 扣分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2分;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0.1分.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1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委托管理无相关协议的,不得分.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横向、纵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0.1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0.1分;

未进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0.5分. 小计

4 得分小计

二、安全生产投入 2.1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3 未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 2.2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2 未缴纳的,不得分;

未足额或全员购买工伤保险的,扣0.5分;

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5 得分小计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3.1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定期更新,并发布其清单.

1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

更新不及时的,扣0.2分;

未识别到本行业相关重要文件的,扣0.1分. 3.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