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各地和有关单位筛选、推荐或者申报一批技术成熟度高、市场迎合度高、项目前景好的创新型创业项目.经行业专家团队对备选项目从项目前景、示范效应等角度进行分析,对综合排名靠前的项目及项目单位给予奖补.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孵化创新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项目入场,发展成片区式、招牌式行业,由省给予每个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基地建设奖补资金主要扶持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项目单位,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事后奖补.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设立创业引导基金. 创业引导基金按照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 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参股、风险补偿、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国有、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子基金,重点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初创企业,促进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落地.以及支持各类以初创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投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统筹兼顾、绩效管理,用于各类常规类创业补贴,鼓励大众创业.
(一)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25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1.创办企业培训补贴.创办企业培训补贴申请流程按照《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创业培训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2.创业(培训)实训补贴.创业(培训)实训项目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后纳入补贴范围.补贴申领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