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4 |
对开户服务质量较差的银行将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账户的变更、撤销等业务仍按照原办法办理. 各单位应积极行动,尽快实现账户不见面核准.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我中心支行反馈. 附件:南通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南通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的规范开展,确保账户核准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是指开户银行通过南通市金融城域网络平台传输开户申请资料,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及各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在网络平台上接收并审核后予以核准. 第三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范围为所有核准类账户的核准. 第四条 人民银行建立专用微信群,用于账户不见面核准过程中的工作交流.核准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微信群中传播.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南通市开办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应当根据本单位情况积极开展银行结算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 银行开展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前,应向人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不见面核准业务书面申请及辖内营业网点信息汇总表;
(二)不见面核准业务岗位职责、处理流程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
(三)人民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如有填报内容不真实、管理制度不完整、岗位职责不清晰等情形的,人民银行应当督促银行及时调整完善并重新报送. 人民银行为办理不见面核准业务的银行开设用户端口,设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银行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见面账户核准平台上传、下载开户资料.
第三章 业务流程 第九条 账户不见面核准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银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单位开户意愿和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
(二)银行应当在0.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开户资料扫描件或合法的电子证件数据上传至不见面核准业务平台,并按"日期+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存放单位开户资料扫描文件.银行应当将所有资料的扫描文件保存在一个PDF文件中,同时将待核准开户信息录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