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响应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 手续.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www.zjzfcg.gov.cn)和 中国路桥 (http://www.luqiao.gov.cn/).
十、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 项目联系人:潘雅琴 联系
电话:0576-82921169 0576-82401332(传真)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联系人:周金辉 联系
电话:0576-82908853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丁丹晓 监督投诉
电话:0576-82517851 传真:0576-82517851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响应文件包装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包装.
2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3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月23日14:00时 递交地点: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 响应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月23日14:00时 地点: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
5 投标保证金 0(空或0元为无需交纳)
6 实质性条款 带 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承诺入围响应、开标、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组织机构 指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入围响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入围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入围响应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入围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