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 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 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入围资格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