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04

九、十项规定的地名,由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同级地名主管部门批准.7.第十一项规定的地名,经征得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有审批权的专业主管部门批准.8.第十二项规定的门牌号码,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编制. 县人民政府职权,县民政局承办. 保留

2 行政审批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八条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地方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八条 兴建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殡葬改革规划,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署(市)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非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火葬场,经县(市、区)和行署(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兴建殡葬设施. 县民政局 保留

3 行政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令修订)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地方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 第八条 兴建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殡葬改革规划,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署(市)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非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火葬场,经县(市、区)和行署(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兴建殡葬设施. 县民政局 保留

4 行政审批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是本级人们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