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4 |
7、在其它行业具有特殊才能,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已成为本市某一行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在国外获奖的项目,在国内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评审时只作参考. 以上条件中,成果类凡集体项目在同一次申报中只限报项目的主要承担者(一般指奖励的前三名)一人.同一科研成果或其它工作成绩分别受到奖励的,以最高奖励等级为准. 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已获得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三、推荐程序 推荐和评选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工作在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科协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程序:
(一)各县(市、区)推荐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程序为:
1、在全县(市、区)境内企事业单位、科技类社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协、科技局、人社局、工会、财政局对所推荐人员研究协商后,提出候选人人选名单;
2、由各县(市、区)科协牵头,组成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市级学会、协会推荐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程序为:
1、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提出候选人人选名单;
2、征求候选人人选工作单位党委(党组)意见;
3、由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候选人评审组评选产生候选人.
(三)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廊部队、各大中型企业推荐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程序为:
1、本单位研究后提出候选人人选名单;
2、由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候选人评审组评选产生候选人. 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廊部队、各大中型企业也可根据情况与相关市级学会、协会共同组成评审组,经评审后推荐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一式三份,主要包括推荐程序、评选工作情况等,要注明所推荐候选人的排序情况并加盖公章;
2、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
3、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事迹摘要一式二十份;
4、重要证件.学历、职称证书、2010年1月以后的成果、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章)、著作、论文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连同原件(查证后退还)等一并报送. 各单位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推荐表和人选事迹摘要附电子版)报送燕郊高新区科技局综合科,过期不予受理. 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事迹摘要可从 廊坊科技 网站下载.
五、奖项设置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本届起加大评选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次, 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每次评选表彰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一次性颁发奖金20000元,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同时从获奖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 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评选;
附设 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提名奖,每届表彰不超过10名,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 附件:
一、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二、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事迹摘要表 附件一 廊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表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用表须知 本表封面至表三由有关组织填写,或由被推荐人如实填写经有关组织审核.表四由有关组织填写. 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