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04
廊坊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廊坊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网址:http://zfxxgk.lf.gov.cn/)上查阅《廊坊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廊坊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分类 廊坊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廊坊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廊坊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廊坊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 廊坊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是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部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廊坊"、"廊坊财政信息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本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本部门领导的简历、分工、活动、讲话等;

本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总结;

本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的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最新动态;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部门的政务公告、公示;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具体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单位内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开等形式.网上公开网址是"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网址:http://zfxxgk.lf.gov.cn/).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市财政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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