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8-01 |
本预案包括应急组织体系、环境风险分析、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等内容.主要针对燃气锅炉突发环境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及应急保障等做了详细叙述. 本预案为公司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的第一版,已经在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环境事件突发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批准发布人: 年月日目录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3 1.5工作原则
7 1.6应急预案衔接关系说明
8 2基本概况
9 2.1基本情况介绍
9 2.2 自然环境
11 2.3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
13 3应急组织体系
15 3.1组织体系的构成
15 3.2应急指挥机构
15 4环境风险分析
19 4.1环境风险评价
19 4.2环境风险源分析
22 4.3最大可信事故及后果分析
22 5预防与预警
26 5.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6 5.2预警分级与准备
31 5.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 5.4预警相应措施
34 6应急处置
38 6.1应急预案启动
38 6.2信息报告
38 6.3分级响应
40 6.4指挥与协调
40 6.5现场处置
41 6.6信息发布
48 6.7应急终止
48 7后期处置
50 7.1善后处置
50 7.2警戒与治安
51 7.3次生灾害防范
51 7.4调查与评估
52 7.5生产秩序恢复重建
52 8应急保障
53 8.1人力资源保障
53 8.2资金保障
53 8.3物资保障
53 8.4医疗卫生保障
54 8.5通信保障
54 8.6科技支撑
54 9监督与管理
55 9.1 演练
55 9.2宣教培训
56 9.3责任与奖惩
58 10附则
60 10.1名词术语
60 10.2预案解释
61 10.3修订情况
61 10.4实施日期
61 附件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62 附件2 相关单位及人员通讯录
63 附件3 应急工作流程图
64 附件4 应急物资清单
65 附件5 标准化格式文本
66 附件6 应急处置卡
72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73 附图2 环境保护目标图
74 附图3 锅炉工艺图
75 附图4 可燃气体报警仪分布图
76 附图5 消防器材布置图
77 附图6 中宏小区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图
78 附图7 中宏小区燃气锅炉供热管道图
7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燃气锅炉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
规范燃气锅炉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职责,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
控制燃气锅炉环境污染事件危害的蔓延,预防和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01实施);
(8)《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2006.06.15实施);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正本,2013.12.07实施);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013.10.25实施). 1.2.2部门规章规定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2010.09.28实施);
(2)《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41-2018的公告》(环保部[2018]第14号,2018.03.01实施);
(3)《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2号,2015.03.01实施);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2011.05.01实施);
(5)《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015.01.08实施);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08.01实施);
(7)《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05.01实施);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9号,2017年修正版2015.07.01实施);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2.04.01实施);
(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保部,环办〔2014〕34号,2011.04.03);
(11)《陕西省环保厅应急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2012). 1.2.3标准、技术规范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2.4其他文件及资料 (1)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宏小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备案的通知》(咸秦发[2018]272号)(2018-610402-45-03-037658),2018年8月6日;
(2)《中宏小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工业二三研究所,2018年09月);
(3)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关于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宏小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秦函〔2018〕269号);
(4)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清单、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工艺图等资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宏小区燃气锅炉发生的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中规定国家级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4.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4.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4.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
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结合燃气锅炉实际情况,对燃气锅炉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分级如下: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级): 当相邻的企业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引起本企业人身伤亡和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下;
天然气管道破裂,造成天然气大量泄露,扩散至企业外部,企业自身力量不能对其进行控制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 当相邻的企业或单位发生较大安全和环境事故,引起本企业次生环境事故的情况下;
天然气发生泄露事故,泄露的天然气控制在企业内部,并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本企业发生局部火灾爆炸事故,且自身力量能对事故进行控制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中毒或轻伤的. (3)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三级): 天然气发生小型泄露事故,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消防系统、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异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
低氮燃烧器故障,导致有害废气超标排放;
发生其他环境污染事件,但未涉及至厂界外.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预备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科学预防,高效处置.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1.6应急预案衔接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中宏小区天然气供热锅炉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横向衔接《中宏小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向上衔接《咸阳市秦都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基本概况 2.1基本情况介绍 表2.1-1 企业主要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社会信用代码 9161040071356675X6 法定代表人 董泽 厂区面积 10934m2 从业人数 35人 单位所在地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中路16号中宏小区内(E108°42′25.94″ N34°20′14.68″ ) 建设时间 2019年1月 改扩建时间 / 主要联系人 宋晓莉 企业规模 供热能力为7MW燃气热水锅炉,承担中宏小区供热. 2.1.1生产工艺及装置 2台燃气锅炉只对中宏小区进行供热,中宏小区共2800户,8800多人.燃气锅炉主要建设内容及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2-1. 表2-1 燃气锅炉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 2台10t/h燃气真空热水锅炉,ZKX600-60/50-Q,额定功率7兆瓦 满负荷 辅助工程 排气筒 2根排气筒,高度8m,内直径0.8m 燃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