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4 |
施工完成后,封堵必须立即拆除干净,确保无残留;
3.排水管道或河渠清淤后,管道或河渠内积淤必须全部清除,确保畅通;
检查井清捞后必须保证井底及井壁干净,无污泥残留.
(二)设备配置的要求: 针对本项目为河渠、排水管道清淤工程,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本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和检测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高压水冲车不得少于1台;
2)抓斗车不得少于1台;
3)吸污车不得少于1台;
4)运输货车不得少于1台;
5)气体检测仪不得少于1台;
6)潜水设备不得少于2套;
7)封堵气囊不得少于 2只.
(三)人员的配置的要求: 应配备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保证河渠清疏设施维护和应急抢险工作有序进行;
配备数量充足、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安全监管人员,保证污水水设施维护和应急抢险工作安全进行,且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能力 项目负责人应具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2)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能力 2.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2.2.技术人员应包括1名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2名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初级工程师;
2.3.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市政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资料员各1名;
2.4.现场作业人员的要求:下水道养护工不得少于5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名,管道清疏工不得少于6名,潜水作业员不得少于2名.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要求: 1.管道、河渠清疏施工过程中,要求围闭作业区域路面并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施工期间做好路面修复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对城市道路产生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48395.10元. 2.其它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六、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2、投标总价包括:各项税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七、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个日历日内.
八、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原则: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如出现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高于采购人所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情况,则结算时所执行的该项综合单价以采购人所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综合单价为准.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除本工程合同另有约定情况外不作调整.
(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成交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2.采购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拨付工程款. 3.本工程款必须汇入成交供应商的湛江市财政投资工程专用帐户. 4.按湛江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2000]33号)规定,工程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5.工程款项的付款方式执行《关于加强湛江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湛府办[2009]28号)规定: ①合同生效后10天内,按合同价款的10%预付启动资金. ②工程预付款的扣返方式: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