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公告2018年第7号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43号),湛江海关重新调整关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业务现场,现对湛江海关2018年第2号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湛江海关2018年第2号公告的附件《湛江海关报关报检注册备案业务现场一览表》中规定的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现场"湛江海关企业注册备案业务现场二,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7号",从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停止受理报关、报检企业注册、备案、变更、注销等业务.
湛江海关2018年第2号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湛江海关 2018年11月2日 主送:办公室、法规处、关税处、监管处、统计处、稽查处、企管处、缉私局;
风控中心、茂名海关、霞山海关、徐闻海关、霞海办、南油办、机场办、廉江办、湛江检验检疫部门、茂名检验检疫部门. 本关:存档. 湛江海关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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