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3 景观设计分类 3.1 分类原则 本导则的景观设计分类是依居住区的居住功能特点和环境景观的组成元素而划分的,不同于狭义的 园林绿化 ,是以景观来塑造人的交往空间形态,突出了 场所+景观 的设计原则,具有概念明确,简练实用的特点.有助于工程技术人员对居住区环境景观的总体把握和判断. 3.2 设计元素 景观设计元素是组成居住区环境景观的素材.本导则列出的景观设计元素仅是诸多素材中的常见部分,其中一些重要的量化指标可作为设计参考依据.设计元素根据其不同特征分为:功能类元素、园艺类元素和表象类元素.(详见下表)
4 绿化种植景观 4.1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表规定.(表内 设置内容 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注:①居住区公共绿地至少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②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日照阴影范围之外.③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同时应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要求.④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2 公共绿地指标 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m2/人;
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
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m2/人. 4.3 绿地率 新区建设应≥30%;
旧区改造宜≥25%;
种植成活率≥98%. 4.4 院落组团绿地 其中: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4.5 绿化种植相关间距控制规定 4.5.1 绿化植物栽植间距和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2 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3 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最小间距的规定 4.5.4 绿化植物与管线的最小间距 4.6 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见下表) 4.7 植物配置 4.7.1 植物配置的原则 (1)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易养护管理的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 (2)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结构,达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谐. (3)植物品种的选择要在统一的基调上力求丰富多样. (4)要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 4.7.2 适用居住区种植的植物分为六类: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花卉及竹类. 4.7.3 植物配置按形式分为规则式和自由式,配置组合基本有如下几种: 4.8 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植物作为三维空间的实体,以各种方式交互形成多种空间效果,植物的高度和密度影响空间的塑造.(见下表) 4.9 绿篱设置 4.9.1 绿篱有组成边界、围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