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二)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要求:应当根据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简化程序,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许可时在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等方面不得使用不同标准和要求.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够明确的,应当将属于自由裁量的条件加以具体化.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程序、许可时限上有幅度的,应当列明不同情况,以及相应情况下的许可程序要求和许可时限.还要力求程序简化,时限缩短,方便群众. ???
(三)健全其它相关制度 ???
1、自由裁量说明制度.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
2、自由裁量审核制度.加大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核力度,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后,应经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或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方能报负责人签发. ???
3、自由裁量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自由裁量的重大或复杂案件,局领导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
4、自由裁量责任追究制度.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或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引起当事人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五、工作步骤 ???
(一)梳理执法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认真梳理,按照本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规范原则和工作内容,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将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及违法行为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和行为阶次. ???
(二)制定具体标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局实施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 组? 长:李尚清 副组长:郑国荣、罗锦枝、卓培华、杨金远 成? 员:柳青、郑永N、张玉应、刘凌翔、柯凤梅、林共和、王文淦 2008年4月25日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公正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对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尚清 副组长:郑国荣、罗锦枝、卓培华、杨金远 成员:张玉应、郑永N、刘凌翔、柯凤梅、王文淦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第四条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的案件包括:
(一)行政处罚需要在 级 和 档 调整处罚的案件;
(二)违法主体或违法当事人难以认定,违法行为是否超越法定追诉时效难以认定,或违法事实难以认定的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第五条 审理、办案单位对需提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研究的案件,须提前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集体讨论具体时间.每次案件集体讨论的参与人员为:组长、分管执法的副组长、案件涉及领域分管副组长和相关科长、执法单位负责人、案件主办人员和法制审查人员.重大、复杂案件和较重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通知情况必须记录,未能参加的必须书面请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审核、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审核、办案人员携带案卷材料参加集体讨论案件. 第六条 集体讨论案件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担任主持人,审核、办案单位负责人或直接审核、办案人员汇报. 第七条 审核、办案单位在汇报前应制作汇报提纲,汇报时需实事求是,严禁凭主观推测、想象汇报.汇报后将汇报提纲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第八条 参加集体讨论案件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就案件的定性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处理意见情况各自发表意见,阐述的内容要明确、具体.经过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意见,参加集体讨论案件人员要在记录上签名. 第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集体讨论案件情况作完整、规范的记录. 第十条 审核、办案单位未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件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决定的,由审核、办案人员及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案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莆田市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追究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行政执法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行政 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作出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构成错案或执法过错,由上级行政执法机关依 照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和管理,避免或者减少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应主动纠正. 第四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遵守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