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4 |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修编规划目的
1 第二条 修编依据
1 第三条 指导思想
2 第四条 基本原则
2 第五条 规划范围
3 第六条 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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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和上轮规划评价
3 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规模与结构
3 第八条 土地利用效率
4 第九条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4 第十条 上轮规划主要成效
5 第十一条 上轮规划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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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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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战略
7 第十二条 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
7 第十三条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8 第十四条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9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战略问题
9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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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1 第十七条 总体目标
11 第十八条 耕地保护目标
11 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12 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12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13 第二十二条 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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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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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
14 第二十三条 总体结构
14 第二十四条 农用地内部结构
14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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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态用地布局
17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17 第二十七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布局
18 第二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用地布局
19 第二十九条 环境治理区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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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用地布局
20 第三十条 粮食作物生产基地及相应用地布局
20 第三十一条 林果生产基地和林地园地布局
21 第三十二条 基本农田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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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
23 第三十三条 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23 第三十四条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布局
25 第三十五条 重大产业用地布局
25 第三十六条 城乡统筹发展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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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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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8 第三十七条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类型
28 第三十八条 国土生态保护区
28 第三十九条 基本农田集中区
30 第四十条 城镇和工业发展区
30 第四十一条 农业综合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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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区土地用途分区
34 第四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34 第四十三条 一般农地区
34 第四十四条 林地区
35 第四十五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35 第四十六条 农村建设用地区
36 第四十七条 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
36 第四十八条 风景名胜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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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域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
37 第四十九条 县域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37 第五十条 县域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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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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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空间布局
47 第五十一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7 第五十二条 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
47 第五十三条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和空间结构
48 第五十四条 重大城市设施用地布局
49 第五十五条 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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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
50 第五十六条 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分区管制
50 第五十七条 允许建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