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4 |
(三)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尾矿、粉煤灰、炉渣、铸造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以及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应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行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及时曝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将压力传导给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对新发现的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督促治污责任主体及时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并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1 瓦房店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经纬度 工业废物种类 来源 累计 堆存量 (万吨) 三防 设施 是否规范 项目环评 批复和验收情况 整治分类(取缔、减量、保留) 整改措施( 一场一策 ) 完成时限 处罚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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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附件2 瓦房店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乡镇(街道、园区) 企业数量(家)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 (万元) 立案侦查(件) 备注 ........